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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法院成功调结一件探视权纠纷

  发布时间:2009-04-16 10:02:14


    4月16日,潢川县法院开发区法庭成功调解一件探视权纠纷。此案的成功调处,使连遭父母离婚、探视纠纷伤害的飞飞获得了一些安慰。为了年幼的飞飞能够在成长过程中体会到应得的父爱和母爱,法官们真是费尽了心思。

    2001年,陈林和卞强结婚,婚后当年生下一女飞飞。后因感情破裂,二人于2004年协议离婚。二人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女儿飞飞由其父卞强抚养,其母陈林有探视女儿的权利,期间为国家法定节假日。但后来陈林在探望女儿的过程中与卞强发生矛盾,遂诉至法院。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潢川县法院开发区法庭的法官们在接手这一案件后,多次找到陈林和卞强做他们的思想工作,在给他们释法析理的同时,也希望他们能够从孩子的健康成长出发,不计较个人恩怨和得失,否则将会殃及无辜的孩子。经过法官们多次劝解后,陈林和卞强终于就探视权纠纷达成了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王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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