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关店乡某村村民徐某,现年28岁,长年在外打工养家糊口,妻子带着女儿在家种地。2009年末徐某在浙江省诸暨市打工时认识了年轻美貌的同县老乡王某,徐某顿时有他乡遇知音的感觉,遂隐瞒了在息县老家已有妻儿的事实与王某恋爱。两个多月后,王某得知徐某在息县老家已有妻儿的真相后,便故意躲避徐某,拒绝与徐某交往,但是,徐某仍不甘心,死死纠缠王某。
2010年2月6日,徐某在电话中与王某发生争执,遂携带一把菜刀及一塑料桶汽油到王某父亲家中,与王某父亲发生冲突,于是徐某将携带的汽油倒在王某父亲家客厅地上,并用菜刀将王某的弟弟手指划伤,又拿出打火机欲点着汽油但是被王某父亲及时夺下打火机,王某父亲并及时报案,随后公安民警赶到现场当场将犯罪嫌疑人徐某抓获。
2010年5月12日,息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入侵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一年。
此案中,徐某隐瞒自己的婚事与王某发生恋爱关系,不仅要受到人们的唾弃,而且也要受到道德的谴责。此案告诫青年男女,一定不要陷入畸形恋情中不能自拔,一旦不能正确处理,误入歧途,不仅伤害了别人,也伤害了自己和家人,重者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