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普法天地 -> 社会与法

为治病种植罂粟 触刑律被判拘役

  发布时间:2010-08-30 16:48:58


    身体患病,加之法律意识淡薄,便种植罂粟用于治病,8月26日,光山法院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李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经审理查明:李某于2004年患脑膜瘤病,2010年年初,李某在其菜园内种植罂粟一块,目的是自己治病。5月14日,派出所民警发现后即时铲除。罂粟已进入花蕾期,经清点共计1215株。

    法院认为李某非法种植罂粟1215株,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李某种植罂粟的目的是自己治病,种植的罂粟在未成熟时被铲除,未造成社会危害,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荣红    


关闭窗口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和新二十六街交叉口(东北处)   邮编:46400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