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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切实保护妇女儿童权益

信阳市两级法院圆满完成“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任务

  发布时间:2010-08-26 11:24:19


    自2010年5月15日至8月15日全省集中开展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以来,信阳两级法院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成立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截止2010年8月15日,信阳两级法院共受理此类案件99件,已审结99件,结案率100%。选聘法制副校长52人,为全市中、小学校学生义务上法制课近百场次,听课中、小学生总计达6万余人次,编发简报和信息25篇,圆满的完成了该项活动任务。

    领导重视、部署精心是开展好此次活动的重要前提。本项活动开展之初,信阳中院成立了以院长周冀荣为组长,各党组成员、副院长为副组长和业务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确保了活动开展的组织和领导力度。同时利用召开全院干警大会的机会,强调了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使每一位干警都树立了在审判工作中注重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的理念。

    措施得力、落实到位是开展好此次活动重要保障。信阳两级法院受理的99件涉妇、儿童案件中,刑事案件占28件,说明全市侵害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比较突出,因此,两级法院加大了对此类案件的打击力度,其中,对故意杀害、伤害妇女、儿童的1名犯罪分子判处死刑,2名犯罪分子判处无期徒刑;对犯拐卖妇女、儿童、强迫卖淫、非法拘禁、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4名犯罪分子判处8-13年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严厉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力保护了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合法权益。

    方法灵活、手段多样是开展好此次活动的重要载体。两级法院受理的涉妇、儿民事案件大都涉及婚姻、家庭等因素,根据这些情况,两级法院注重发挥干警的主观能动性,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积极发挥各种有利因素,以妥善化解纠纷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使该类民事案件的调撤率达到了61%,取得了预期的社会效果。

    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是开展好此次活动的重要体现。其中商城法院开展的“八个一”活动,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对中小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八个一”即:上一堂法治课;举办一次模拟庭审;举办一次图片展;开一次主题班(队)会;举办一次知识竞赛;开展一次谈心活动;进行一次回访帮教;组织一次庭审观摩。得到了省高院张立勇院长的肯定。

责任编辑:余开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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