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法院注重交通肇事案件庭前调解
作者:王俊杰 发布时间:2010-08-18 17:26:39
河南省淮滨县人民法院以保护当事人权益,缩短案件审限,提高办案质量,实现“公正与效率”为目的,在审理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时,以刑罚和调解相结合,针对民事赔偿部分注重庭前调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年初以来,该院共受理10起此类案件,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结案9件,调解率达90%,当庭对付金额达55万余元。
责任编辑:王荣红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