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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法院在人身损害案件中打造和谐

  发布时间:2009-04-15 15:32:23


    息县法院根据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矛盾尖锐,处理不当会影响社会稳定的特点,提出五项措施。

    一是冷却处理。首先进行庭前调解,要求受理案件后,不急于开庭,把当事人两边的亲属及其宗族中有威望的人了解清楚,请其亲属及宗族中有威望的人参与调解。二是借助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请当地司法所的人和当事人所在村干部和乡、镇干部参与调解。三是在庭审中进行调解。让当事人当庭把理说完,使当事人知道自己有多少理。四是庭后调解。开庭后,请当事人的代理人做当事人的工作,因为在通常情况下,当事人相信代理人的话。五是背靠背调解。在与一方当事人做工作时,找出当事人存在的过错进行调解。

    从2008年至2009年4月8日,息县法院共审结27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调解结案和原告撤诉的19起,调解率占70.37%。
 

 

责任编辑:王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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