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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院研究室主任李剑非到罗山法院调研人民陪审团工作

  发布时间:2010-08-12 15:10:00



图为李剑非主任正在听取信阳两级法院对人民陪审团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8月11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李剑非一行,在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成员、副院长钱文友等的陪同下莅临罗山法院,就人民陪审团工作展开调研。信阳市平桥区法院、浉河区法院、潢川县法院、罗山县法院及相关庭室的负责人、部分人民陪审团成员参加了调研座谈。

    在座谈会上,信阳市中院副院长钱文友在谈到人民陪审团的意义及如何发挥作用时提出,要强化对陪审团成员的选任、管理培训等工作,并对人民陪审团成员的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修订建议。

    罗山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胡忠宪首先介绍了该院人民陪审团工作开展情况。随后与会人员对人民陪审团工作进行了热烈地讨论和交流。大家结合各自体会和工作实际,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并就如何进一步做好人民陪审团工作提出了非常有建设性的建议:一是要加强陪审团成员管理规范化建设;二是加强对人民陪审团成员的培训和业务交流;三是为人民陪审团成员参审案件提供经费等相关保障;四是扩大人民陪审团的运用范围,使人民陪审团成员参与到审判、调解等全过程,充分发挥其化解矛盾的作用。

    李剑非主任在听取与会人员的发言后,首先对罗山法院的人民陪审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这次调研活动主要目的是就当前人民陪审团开展工作情况,倾听一下最基层的真实声音,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通过调研总结,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更好地促进和完善人民陪审团工作。他强调人民陪审团是我省法院系统开展“制度创新年”活动的一大举措,是司法大众化和民主化的具体体现,符合以后司法发展的方向。他对人民陪审工作做出一下强调和要求,人民陪审团成员的作用重在协助司法、见证司法、掌理司法,特别要在掌理司法方面下功夫,有新意,要创新,达到新的层次。他表示一定把大家对人民陪审团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带回去,归纳整理,促进人民陪审团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责任编辑:王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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