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6日,平顶山市矿务局退休职工徐某某(70岁)不顾年高体弱,高温酷暑,专程从平顶山赶到信阳罗山法院,一进大门,一手高举“执法如山,和谐典模”的锦旗,一手紧握执行局局长许朝地的手说:你的先进事迹深深地感动了我,通过这个执行案件,我真正感受到人民法官“一心为民”的高尚品质。
徐某某申请执行罗山县北方建材厂案,因该厂倒闭,导致该案无法执行。徐某某以债权得不到实现为由,曾多次到省、市政法委和省、市法院上访,强烈求加大执行力度。今年7月份,当他看了许朝地同志捐献骨髓,挽救患者生命的先进事迹后,深受感动,主动向许朝地打电话要求放弃利息,只要本金22000余元。
刚刚捐髓归来的许朝地同志,主动放弃休养时间,冒着高温酷暑,带领执行人员到北方建材厂所在的乡政府、村组协调该案。当地政府和群众也被许朝地同志的先进事迹所感动,多方筹集资金偿还了申请人徐某某的执行款。
在许朝地同志无私奉献,大爱无疆精神的感召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使一起长达10年的执行积案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