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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法院“三优四重”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0-08-05 16:06:19


    为打造公平社会,用党的阳光温暖人间,息县法院实施了阳光工程,对社会中的弱势群体给予司法救助,推出“三优四重”措施。

    该院将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作为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让党的阳光恩光普照,对确有困难的老人、残疾人、妇女、下岗职工、农民工等追索赡养费、抚养费、经济帮助费、抚恤金、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的案件,建立弱势群体“绿色通道”。对该类案件一律实行缓、减、免交诉讼费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三优”原则。在立案环节,首先让他们感到党和法院的温暖,导诉员给他们找座位,请他们喝水,引导他们办理缓、减、免交诉讼费及立案手续。在审理环节,实行“四个注重”。一是注重宣传社会公德。对赡养案件中的被告讲“乌鸦反哺”,对抚养案件的被告讲责任义务,讲诚信,讲奉献,讲道德,讲法律。二是注重快捷高效。该院要求对弱势群体的案件,快速送达,快速审理,以最短的时间结案,结案后快速执行。三是注重语言技巧和调解艺术。灵活运用情、理、法化解矛盾,即用情感化,用理说服,用法制裁。四是利民惠民。让赡养案件的老人感到党的温暖,老有所养,老有所靠。让抚养案件的儿童能感受到党的阳光,让下岗职工及无助的妇女、残疾人能感觉到希望,让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老板感觉到法律的威严。

    该院法官为缓解赡养案件中的老人与子女之间的矛盾,构建和谐家庭,经常与乡、村干部一起做调解和回访工作,有些老人对党和政府及法院的做法感恩戴德。

 

 

责任编辑:王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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