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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法院刑事审判五项措施树形象

  发布时间:2009-04-15 11:10:55


    息县人民法院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注重发挥刑事审判的宣传、教育、警示功能,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自2008年以来,该院的刑事审判五项措施打造了法院的形象。

    一、“院长主审”重大疑难案件制度化。规定院长每年主审刑事案件不少于3件,副院长主审刑事案件不少于5案。

    二、要求法官在保证审判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审判期限,提高审判效率。在2008年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活动中,平均审限压缩在20天以内。

    三、庭审中加强了各种高科技手段的运用。如应用计算机播放犯罪音频、视频资料等帮助庭审,使法律事实当庭呈现,使被告人主动认罪服法。

    四、注重刑事审判人文关怀。未经判决前,不把被告人当罪犯,不歧视来旁听的被告人亲属,在法律范围内,尽量为他们提供便利。

    五、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交流与合作,精选典型案例,制作成专题片,在县电视台播放,宣传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树立法院公正司法、文明办案、公开审判的良好形象。

    该院刑事审判的五项措施树立了该院公开、公平、公正,为民司法,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社会反映良好。

 

责任编辑:王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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