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是著名的革命老区,也是驻军和兵员大市。近年来信阳两级法院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涉军维权工作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建立涉军维权长效机制,始终把为军人、军属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切实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据不完全统计,信阳两级法院自成立“维护军人军属利益合议庭”以来,共审结“维军”案件228件,案外调处纠纷107件,挽回经济损失300万余元。2008年,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还被河南省军区、省委政法委评为“河南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个人”。
一、领导高度重视,建立涉军维权工作组织机制
信阳中级法院院长周冀荣高度重视涉军维权,要求两级法院切实把依法妥善处理涉军纠纷和案件,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作为政治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信阳两级法院均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主管院长为副组长、相关审判庭为成员的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领导小组,并在民事审判第一庭设立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维军”合议庭,还专门设立了涉军纠纷案件咨询电话热线,由立案庭或者民一庭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操作。部分法院还针对军属的具体问题,成立了“妇幼维权合议庭”。
二、采取多种方式,建立涉军维权工作宣传机制
信阳两级法院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从源头上减少或避免涉军纠纷案件的发生。平时利用报刊、杂志、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为普法的宣传平台,大力宣传一些典型案例和常用的法律法规,对辖区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审判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到辖区部队帮助官兵解决涉法问题,发放维权服务卡,为官兵及其家人提供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深入辖区部队巡回开庭,以案析法,开展法制宣传。2009年7月,信阳中院博士法官余继田深入信阳解放军某部二营一连为官兵讲授法制课,通过典型案例讲授婚姻法、刑法等与人们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法律知识,四个多小时深入浅出的讲解深受官兵欢迎。
三、开辟“绿色通道”, 建立涉军维权工作服务机制
针对军人职业和部队纪律的特殊性,信阳两级法院把为军人、军属提供良好的法律法律服务作为重要职责,对军人军属维权案件设计了一套以快为主,突出便利的制度,被军人军属视为“绿色通道”。两级法院在立案大厅设立专门窗口,明确了军人军属维权案件一律“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裁判、优先执行”的“四优先”原则。在立案环节,设置专人导诉,避免军人军属往返奔波,对确实无法亲自到场的,邮寄相关手续并附有团以上政治部门证明亦可办理立案手续。对确有困难的军人军属依法提供法律援助,减、免、缓诉讼费。对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依法及时给予法律援助,对经济条件审查给予放宽。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来访者,及时上门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在审理环节,审判人员尽力做好对方当事人思想工作,简化各种手续,缩短相关环节,及时采取财产保全,先予执行和其他强制措施,加快案件运转进度,尽量适用简易程序,方便诉讼。在执行环节,建立执行员责任制,突出强化执行措施,用足用活各项执行手段,确保军人军属应得利益及时足额执行到位。同时规定凡是有部队政治部来函关注的,承办人必须将办理结果向院主管领导汇报,由院政治部及时将办理结果函复相关部队,并作出必要的解释说明。2009年,驻信某部战士张发斌在探家时,发现稻场草垛失火,便奋不顾身去救火,却被草垛主人怀疑其放火,反被殴打致伤。张发斌起诉到信阳市平桥区法院,该院“维军”合议庭十分重视,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10天时间。接到法院判决书后,张发斌感激地说:“没想到法院维军合议庭几天时间就为我讨回了公道”。
四、审理案件慎重稳妥,建立涉军维权工作调解机制
涉军民事纠纷案件多半是相邻、赔偿、婚姻等纠纷,信阳两级法院要求审判人员严格依法审理涉军案件,多做调解工作,充分考虑各方面尤其是政治上的影响,使每一起涉军案件都成为“铁案”。针对共建单位间的纠纷,法院耐心细致做好双方工作,争取调解解决纠纷;重视涉军婚姻案件的审理,以稳定军人婚姻关系的大局出发,解除军人后顾之忧;以人武部和基层工作网络为依托,坚持思想疏导与解决涉法问题相结合,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加强诉讼调解,及时化解矛盾。2009年度信阳两级法院审理的涉军案件,调解结案率占48%以上。信阳中院审理的李秋红与中国人民解放军一五四医院医疗损害纠纷案件,院长周冀荣高度重视,要求涉军维权合议庭要坚持调解优先、妥善解决矛盾。主管副院长冯琦和涉军维权合议庭判前判后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并主动与军队部门相关领导沟通协商。案件审结后,一五四医院领导对案件审理过程和结果均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