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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法院强化“三抓”确保办案和机关安全工作

  发布时间:2010-07-23 09:36:20


    潢川县法院针对湖南永州市零陵区法院枪击事件,并根据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的紧急通知,潢川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法院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和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一、注重安全责任当大事抓。潢川县法院党组针对该项工作决定成立办案安全防范工作专项督查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确定具体责任人,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开展办案安全防范工作专项督查和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检查的实施方案》,并将方案的精神向全体干警进行传达贯彻,让全院干警绷紧安全意识这根弦。同时,还及时向县委政法委汇报,并与县公安机关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的联合通知》,以强化办案安全和机关安全工作。

    二、强化安全力度当要事抓。潢川法院在成立办案安全防范工作专项督查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要求各审判业务庭和人民法庭立即自查自纠办案安全防范隐患,并由院司法警察大队牵头组织落实,院政治处、办公室加强此项工作的宣传信息沟通,院纪检监察对各部门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导,院行政科负责后勤装备保障,实现各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安全工作。

    三、规范安全设施当特事抓。面对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和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的形势严竣,我们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通过自查安全隐患,予以认真整改,如在院机关办公大楼门口和审判大厅门口设立司法警察警务值班室,先后投入十余万元购置了安检器材,改造建成了标准化的羁押室,对审判大厅进行监控防范,对审判庭走廊窗户进行钢网封闭。同时,还积极向县委政法委汇报,与县财政局沟通,将法警值勤津贴落实到位,以提高法警安全工作的战斗力。     

             

责任编辑:王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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