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商城县人民法院积极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开展 “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活动期间,该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探索实践,采取多种措施,构筑起保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的有力屏障。
该院在干警中进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学习,切实提高干警对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重要性的认识,并要求干警在办案中特别注意了解、收集有关情况和线索,在判决或调解时充分考虑可能有损妇女儿童权益的种种情况,尤其是涉及抚养、抚养、赡养关系的实际情况,最大限度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在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往往亲情和家庭问题交织在一起,赢了官司输了亲情的案件并不少见。为了达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该院在审理案件时,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突出调解环节,强化调解意识,把庭审重点放在调解方面,加强庭前调解,灵活运用多种调解方法,寻找调解工作的切入点,选择最佳的调解时机,把调解工作贯穿到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同时积极依靠村两委会,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努力化解矛盾纷争。做到既有效的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的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
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切实做到优先排期、优先审理。对于调解不成的案件,在充分把握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及时作出判决,防止久调不决而有损妇女儿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