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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法院“法律大蓬车”下乡得好评

  发布时间:2009-04-14 09:36:40


    为方便群众诉讼,加强法制宣传,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4月7日,新县法院“法律大蓬车”来到箭厂河乡石岗村,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巡回法庭当日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分管法庭工作副院长张中华等院领导到场指导,部分当地群众参加庭审旁听。

    巡回法庭开庭后,在法庭调查阶段,原告赵某出示了结婚证等证据,被告程某发表了质证意见。在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围绕焦点问题进行了辩论。在吃透案情的基础上,合议庭法官当庭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讲国法,讲透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法律规定;道天理,道明社会伦理和家庭传统美德;说人情,说明夫妻感情和家庭亲情。由于双方当事人分歧较大,一时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审判长宣布休庭。庭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将相互让步,继续协商,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09年以来,新县法院把开展巡回审判活动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大力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针对典型的涉农案件;当事人行动不便的赡养、抚养、抚育、赔偿、离婚案件;邻里纠纷案件;地处偏远村庄的争议不大、调解结案可能较大的案件等,要求法官主动走入田间地头、村庄院落、小区社区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加强案件调解,努力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该院这种变“坐堂问案”为“就地巡回办案”的审判方式,赢得了广大群众一致好评。石岗村村民表示,将法庭开到群众家门口,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又给他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宣传课。通过亲眼目睹法官办案,他们更加了解民事诉讼的全过程,切实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和公正,今后,他们将自觉选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履行生效裁判文书赋予的法律义务。

责任编辑:刘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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