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事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六年多,通过办理民商事案件我有如下几点启示。
一名法官办理任何一个案件首先必须体现党的领导、胸怀大局、维护社会稳定,紧扣社会效果。个别案件当事人之所以多次申诉、上访是因为个别法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没有兼顾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往往是只注重法律效果的多,考虑社会效果和社会稳定因素的少,从而造成诸多当事人申诉或上访,甚至出现群体赴京上访或过激的行为,给社会造成不安定因素和不稳定现象。也有一些法官只片面的追求社会效果,求稳怕事而不尊重案件的法律事实,以牺牲法律效果为代价而追求所谓的社会效果,从而认定事实错误致案件错判,虽然当事人可能满意但损害的是法律的权威和法院的形象。因此办理任何一个案件既要考虑法律效果又要兼顾社会效果,要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时刻牢记心中,要把法律的尊严时刻记在心中,要把法院的形象时刻印在心中。
一名法官办理任何一个案件必须急当事人之所急、办当事人之所需,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办理民商事案件过程中,其中有一批案件通过我们的努力使双方当事人在和谐中达成调解,也有一些案件通过我们耐心细致的释明工作使再审申请人非常欢快的撤回申诉。当事人之所以在上诉、申诉、上访过程中撤诉或达成调解,固然与我们做艰苦细致的调解和法律释明工作分不开,但为什么这种轻松欢快的撤诉与调解来得这么迟,我个人体会原一、二审或再审在处理案件过程中个别承办法官没有将心比心,没有换位思考,往往考虑的是快速结案的多,同情理解当事人困难的少,不会又不善于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因此一名法官既学要会做司法工作又要学会做行政工作还要学会做群众工作,要时刻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坎上,要时刻把百姓的疾苦印在脑海中。
一名法官办理任何一个案件必须维护法律的公正性和裁判的既判力。通过承办民商事案件,发现个别案件原一、二审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存在疏忽和瑕疵,而再审仍沿袭一、二审存在的误区,甚至个别案件出现再审错误改判的现象,无形中使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更加激化,也对法院裁判的公信力发生了动摇,对法官产生了不信任感。个中原因既有认识上的偏差,也有法官人为因素所致,但都是因为没有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审理案件。为此法官办理任何一个案件心中的天平绝不能有丝毫的倾斜,法律的公正绝不能打一点折扣,只有这样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和裁判的稳定性。
作为执法者,只有党在心中,才能做到政治坚定、旗帜鲜明,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只有人民在心中,才能根除特权思想,杜绝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恶劣作风,真正做到执法为民。只有法在心中,才能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弘扬法治精神,在全社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只有正义在心中,才能恪守以维护社会主义公平正义为核心的职业道德,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真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只有这样,我们法院工作才能得到更多人的关注和理解,赢得越来越多当事人的信任和支持。2008年6月,我受党组指派,抽借高院民三庭及立案庭帮助工作,曾办理再审申请人刘全志等116人与再审被申请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该案先后经过仲裁委员会仲裁、一、二审及再审等多次裁判,刘全志等116人均不服上述仲裁和裁判,在大接访中向省院申请再审。我收到该案后,通过阅卷了解双方当事人对案件认识分歧较大,矛盾极为突出,在原一、二审诉讼过程中双方曾发生群体斗殴、闹事等过激行为,再审申请人部分当事人曾被当地司法机关行政拘留,当地党委、政府高度关注此案。针对上述情况,我认真筹备本案的听证工作,并结合一、二审提供的证据和再审申请人的申请理由,归纳总结本案的争执焦点,围绕争执焦点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听证。由于准备充分,双方矛盾症结找得准,通过不到三个小时的听证、调解工作使双方很快达成共识,即本案系企业改制后形成的纠纷,不属劳动争议案件。双方意见统一后,我采取背靠背方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思想疏导和法律释明,通过耐心细致地工作使再审申请人明白本案确系企业改制形成的纠纷而不是劳动争议纠纷,也更加明白本案败诉的根本原因。再审申请人经过商量后遂向法院书面申请撤回再审申请,同时对法院听证和释明工作表示满意并诚恳地表示愿意息诉罢访。本案虽然通过调解当事人撤诉,但“一路走来”十分艰辛,既体现了法官亲民、温情的一面,又诠释法官调解艺术、创新调解的价值,更凝结法官执着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饱含法官倾注的汗水和心血。当事人撤诉后的一席话应该是对法院法官最精彩、恰当描叙:以前一听说法院两个字,忌讳得很,现在进法院不管办事还是看人感觉比以前好多了。让我们从心里和观念上对法院法官有了新的认识。为此,高院领导给了我很高的评价,我作为信阳中院的一名法官也有一种荣誉感,这种荣誉感使我更有一种压力和挑战,更加努力地干好每一项工作,同时也给我许多有益的启示。我深知法官责任的分量,因此,我在工作中,脑海里紧绷法官无小错,百姓利益无小事,公平和正义是才我一生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