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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三化”建设,打造亲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0-06-07 08:45:18


    淮滨法院在贯彻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活动中,坚持“三个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在“三化”建设中下功夫,力求打造一支亲民爱民为民的法官队伍。

    一是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司法水平。我院把加强信息化建设作为促进审判工作,提高司法水平,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措施。我院在坚持“司法为民”的前提下,不断增强审判工作和法院管理的科技含量。每个业务庭都配齐了电脑,各庭室内勤均配备了U盘,为实现无纸化办公打下基础;开通了淮滨网站,实现了裁判文书上网,从网上实现了监管;利用一楼大屏幕调配审判资源、加快了审判信息化步伐,提高了工作效率,促进了司法公正。 1—5月,我院案件平均审限较去年同期减少12天。

    二是加强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办案。我院始终坚持“管理出效益,规范促公正,规范保廉洁”的理念。加强法院的管理,先后出台《庭审流程规定》、《裁判文书送达规定》、《裁判文书上网流程》、《法官庭审礼仪》、《法官8小时外纪律规定》等院规院纪,并在每周例会开设法官制度化讲堂,通过法官之间的交流工作经验及感受,探求以制度化严格依法办案,杜绝少数法官办金钱案、关系案和人情案的现象的发生。通过努力加强规范管理,力争实现审判资源配置合理化、审判权责具体化、业务工作程序化、队伍管理科学化、司法保障制度化,使法院工作步入科学发展的轨道。2006年至今,我院共对院内56项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废止3项,修改5项,新制定12项。

    三是加强人性化服务,落实司法为民。我院期求通过亲民爱民的人性化司法服务缩短群众与法律的距离,树立法律权威。根据群众的司法需求,采取电话预约立案、双休日“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便民措施,通过流动法庭、巡回法庭,把法律服务送到百姓家门口,实现司法便民;对赡养、扶养、抚养案件以及其他弱势群体实行司法救助,实现司法利民;通过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和庭审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实现司法安民。1—5月,我院共巡回审判案件325件,公开审理案件526件。

                 

责任编辑:王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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