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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达精神 通报情况 加压奋进

光山法院明确四项措施促进宣传工作深入开展

  发布时间:2010-05-31 15:25:20


    审判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基础和核心,宣传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为审判服务,只有把审判与宣传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更加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和扩大影响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5月31日,光山法院召开工作会议,传达全市法院司法宣传工作精神,通报上半年宣传工作情况,对下半年的工作开展提出四条措施。

    一是坚持“两手抓”。即一手抓审判,一手抓宣传。全院干警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眼光不能仅盯在办案上,要学会宣传,善于宣传。要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宣传。通过宣传,把办案效果最大化,让人民群众知道法院在干什么,案件办的公不公,群众信任不信任。

    二是要突出宣传重点。全方位宣传院党组和各部门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的新举措;落实最高法院实行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的“六公开”的新办法;坚持能动司法,服务大局,为县委决策部署提供司法保障取得的新成效;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活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典型。

    三是树立舆论风险意识。在新闻宣传工作中,要提前评估舆论风险,防止发生负面影响。要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和省委政法委等有关宣传工作的纪律规定。要坚持以正面宣传报道为主,唱响主旋律。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对网评法院等网民提出的问题,要快速及时的办理,正确引导,防止负面炒作。

    四是加强督促指导。对宣传上稿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具体通报到部门,到干警个人。要加强对考评结果的运用,对完不成任务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资格。把宣传绩效用到助审员、审判员等职务的任命上。加强通联争取媒体支持,在扩大广度的同时,集中精力加强深度宣传,扩大宣传影响。
 

责任编辑:王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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