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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山县法院再审案件“三步调解工作法”效果好

  发布时间:2009-04-08 11:10:28


    针对再审案件法律关系复杂、矛盾焦点多的情况和当事人对立情绪大、处理时间长、审理难度大的问题,光山县法院法官们潜心钻研审判知识,注意把握审判规律,归纳总结了“谈心—释法—析理”三步调解工作法,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第一步是谈心。案件分到承办人手中,主审法官立即着手阅卷,在充分熟悉案情的基础上,分别组织当事人到庭开展谈心活动。通过谈心,一方面了解当事人的思想水平、知识结构、性格特点、家庭状况等个人信息;另一方面通过面对面的直接沟通,拉近与当事人之间感情的距离,增强当事人对法官的信赖感。

    第二步是释法。即在谈心的基础上,与当事人一起就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平等探讨,通过析法明理,帮助当事人进一步分析案情,吃透法理,明白道理,评判是非,引导当事人对照法条评估自身证据,研判案件判决可能带来的预期法律效果,明确双方分歧所在,寻找解决问题的切入点。

    第三步是析理。在双方当事人自我评判案件法律效果的基础上,与当事人一起分析案件还有可能解决的多种办法,寻找最佳解决方案,并通过讲政策、讲法律、讲社会公序良俗、讲和谐社会建设,引导双方当事人求同存异、握手言和,以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步调解工作法”的探索和工作实践,给我院审监工作带来了实际效果。2008年3月到2009年3月,该院审监庭共审结再审和重审案件17起,其中调解结案9件,调解率达53%。

 

责任编辑:王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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