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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法院廉政教育做到“四个结合”

  发布时间:2010-05-05 11:00:07


    今年以来,息县法院为塑造一支具有良好形象的法官队伍,他们从廉政入手,从廉政抓起,用廉政促公正,用廉政树形象。并要求做到“四个结合”。

    一是与人民法官为人民主体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因为法官天天与人民接触,人民最需要看到清廉、勤劳、处处为人民着想、处处为人民办事的法官。二是与公平、公正结合起来。无论是刑事还是民事,在大脑中要时时绷紧公平、公正这根弦。要管住不吃、不拿,因为不吃则公,不拿则平,公平办案,清廉做人,廉政为官。三是与省高院颁布的“十条禁令”结合起来。对不该插手的案件不插手,不该过问的不问,养成一个不管闲事、不占便宜的习惯,严格用“十条禁令”约束自己,并将其作为自己行为修身的标准,以此为警钟,长记、长敲。四是与平安建设结合起来。公正先从廉政起,廉政方有奉献心。法院大部分案件是民事案件,民事案件的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要从根本上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化矛盾、促和谐、保平安。只要廉政,双方就会尊重,就听从调解,吃了、拿了当事人的,当事人就有恃无恐,就不服从调解,就会得陇望蜀,矛盾就不便化解,就达不到和谐平安的目的。因此,廉洁就是调解的基础。

    廉洁是工作的需要,是党的需要,是人民的需要,是社会的需要,但廉洁的真正受益者是自己,因为它塑造了自己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王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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