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基层快讯

平桥区法院组织学习《规范用语》

  发布时间:2010-05-04 11:38:29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院司法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依法接受媒体监督,做好与媒体记者的沟通和联系工作,近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办公室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集中学习了《人民法院接待媒体记者采访规范用语(试行)》。

    同志们学习后表示将以《规范》为行为准则,在接待媒体记者采访时准确、适当表达,亲切、和蔼讲话,努力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坦诚、客观面对,及时回应来电来访,尽力提供记者需要的可公开的背景材料,不用简单粗暴的语言或简单采取挂断电话、离席消失等方式拒绝采访,自觉维护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王荣红    


关闭窗口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和新二十六街交叉口(东北处)  
邮编:464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