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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再用心一些

  发布时间:2010-03-23 15:26:50


    我是2005年通过司法考试,取得审判资格的。2007年初,我被固始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审判员,终于成为一名我羡慕已久的法官! 

在接受任命书的那一刻,我暗暗发誓:绝不使胸前的天平蒙羞!

    至今,我办案已有一年多时间。虽然时间不长,但是我充分地“领教”了家长里短、田界宅边、劳资工伤、拆迁安置等民事纠纷带给我的酸甜苦辣。我的感受是,对待民事纠纷需要法官特别用心、操心,要付出更多的心血,更艰苦的劳动,才有可能取得各方满意的效果。

    2009年5月,我接手一个雇工在建筑中摔伤致残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原告卢某是河南省正阳县寒冻镇的一个青年农民,因工伤导致左侧下肢瘫痪,事发时才22岁。

    来到法院时,由于卢某斜躺在车子里,连下地走路也需要别人架着。见此情景,我油然而生一种同情心,夹杂着辛酸感。我想,如果不是家境贫寒,他怎么会来到异地打工谋生呢?于是我赶紧让帮助他的人将他架回车里,在车厢里我和书记员做了详细的笔录。我了解到,卢某的父亲因身患癌症于几年前去世,家里有一个母亲和一个弟弟,生活十分拮据。

    我告诉自己,一定要尽力为伤者争取到最大限度的赔偿。

    在以后的几天里,我多次与直接雇佣卢某的包工头和卢某发生事故的工程承包人、工程转包人取得联系。由于几名被告相互推诿,开庭调解工作没有取得实效。后来我又多次通知工程的转包人,言明虽然卢某的直接雇主不是他,但其作为承包工程的最大受益者,且鉴于直接雇主是一位经济状况较差的农民,一旦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其作为连带责任人,法院有权对其强制执行。同时,我又建议其作换位思考。最终,工程转包人的思想工作做通了。就这样,该案通过调解方式结案,卢某获得20多万元的赔偿费。

    领钱那天,卢某一再要求由别人扶下车为我作个揖,被我拒绝。我感动地流下了眼泪:多么善良质朴的农民啊!

    是啊,不到万不得已,老百姓谁个愿意打官司呢?既然形成了诉讼,没有一件是好办的事情。我想,只能靠我们做法官的发挥全部的智慧,还有我们对老百姓固有的同情和关爱——用心,再用心!老百姓的事办好了,我们也一定会感到苦有所值,心中才能洋溢着一种成就感!

 

                              

责任编辑:刘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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