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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为法院文化建设奉献青春

——潢川县人民法院张振芳同志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09-04-07 16:23:02



    张振芳,女,1973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96年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现任潢川县人民法院政治处副主任兼宣教科科长。

    张振芳同志1996年大学毕业分配到潢川县人民法院,长期从事宣传教育、文秘调研工作。10余年来,她致力于法院文化建设,紧紧围绕法院审判工作的重点、队伍建设中的亮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认真履行着宣传法制弘扬正气,讴歌法官鼓舞士气,把握方向引导舆论,建设文化服务审判的工作职责,使法院文化建设成为促进审判工作的助推器。张振芳同志被信阳市中级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三次,被省委政法委、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一个执着的法院文化建设者

    “板凳坐得十年冷,文章不写一句空”。只有这句俗语,才能够准确表达出张振芳同志在法院文化建设中,耐得寂寞、肯下苦功、厚积而薄发的精神境界。1996年7月,张振芳同志以优异的成绩从郑州大学法学院毕业被分配到潢川县法院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在当时刑事审判是该院的金字招牌,是人人都争着要去的业务部门,她很幸运地被院党组安排到这个部门,英雄得到用武之地,这无疑是对她最大鼓励。她在边干边学边总结审判经验的过程中,从近年来本院审结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发现总结了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及成因,并提出了预防和矫治的建议及对策,及时撰写出调查报告,得到了信阳市中级法院党组的高度重视,当时主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亲自在调查报告上作出批示并向全市两级法院转发。就是这篇文章使潢川法院党组发现了张振芳同志的理论水平和文字功底,根据工作需要把她调到了法院办公室专职从事宣传教育及文秘调研工作。

    当时在法院还流传着这样的说法:“在法院不搞业务是不务正业”、“这宣传那宣传,办案才是最关键”。这种认识上的偏差,导致一些基层法院的调研宣传工作无人问津,造成了基层法院文化建设贫脊的状况。张振芳对这种法院文化落后的现状深感忧虑,她从外地先进法院快速发展中,深刻认识到先进文化在新时期法院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立志担当起一个基层法院文化建设者的重任。为了促进干警思想观念的转变,使更多的干警重视和投入法院文化建设,她开拓性地进行工作。首先开辟了自己的宣传阵地,建立了调研宣传工作扩大交流的平台。开办了《调查与研究》、《法院信息》、《法院简报》等栏目,及时把本院干警的理论文章、审判执行工作信息进行编发。同时,把一些优秀的调研、宣传、信息以及典型案例积极向有关媒体和学术刊物投稿,使潢川县法院在报刊上有名、电台上有声、电视上有影,激发干警做调查、搞研究、重宣传的积极性。为促进调研宣传工作的经常化和制度化,她还根据全市法院目标绩效考评办法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了有关调研宣传工作的责任目标,并确定了相应的奖罚措施,使各部门有任务,个人有压力,不干有责任,赶超有目标。为培养干警搞好调研宣传的技能,不使这项工作感到沉闷和乏味,她还不拘一格地采取了专兼职调研宣传人员互动研讨、举办专题研讨等多种有效载体丰富干警的精神文化生活,营造出浓厚的文化氛围。

    在她的促动下,干警通过撰写调研宣传文章,激发了刻苦学习、钻研业务的热情,一些干警在调研宣传活动中尝到了学习的甜头,懂得了学习的重要性,增强了更新知识的紧迫感。以前在全市处于劣势的调研宣传工作,也焕发出蓬勃的生机,二者互动迸进,取得的成果日益突出,已成为该院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的有力助推器。近年来,该院调研和宣传被《人民日报》、《法制日报》、《农民日报》、《中国人大》、《人民法院报》等国家级重要刊物上的采稿数达800余篇,多次被省高级法院和市中级法院评为先进单位。一个学习型法院正在形成。

    同时,在宣传教育工作中,张振芳还善于挖掘法院队伍建设中的亮点,进行大力宣传,弘扬队伍建设主旋律。如对该院付店人民法庭庭长沈继红,十年来扎根基层,善于运用诉讼调解方式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事迹,积极予以挖掘和宣传,在全国、全省产生了积极的效应。沈继红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法官、全省“十佳”政法干警称号,有力地提升了法院良好执法形象。

    一个坚定的法院思想政治建设者

    作为法院政治处宣教科科长,张振芳肩负的不仅仅是法院文化建设,还有法院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任。近年来,随着形势的发展,法院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十分繁重,张振芳在开展队伍思想政治工作中发挥着组织、策划和具体实施的作用。从2006年的全省法院系统思想作风整顿活动,到2007年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再到目前正在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及学习实践活动,张振芳起草了教育活动各个阶段的实施方案、各个阶段的动员大会材料以及活动汇报、活动总结等10万余字的活动材料,确保各项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为及时宣传教育活动中法院工作呈现的新亮点,她还编发各项活动专刊简报100余期,开办宣传板报30期,举办学习心得体会展6次,对推动教育活动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使教育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顺利通过了上级的检查验收。2008年8月份,《河南法制报》以《潢川法院用行动诠释“让人民满意”》为题,重墨报导了该院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取得的显著成效。同年,潢川县法院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被省高级法院表彰为全省优秀基层法院。

    一个淡泊名利的幕后法官

    “甘守清贫志不移”。这是对张振芳同志淡泊名利的真实写照。一个女人能游刃有余地耍起笔杆子,实属不可多得的人才。要才学有才学,要能力有能力的她,在别人眼中正是一个名利双收的黄金时期,而张振芳同志在这方面反映却非常迟钝,视名利如浮云。在爱人下岗,家庭经济陷入极度困境的情况下,10年来她一味地追求那既耗废心血又很难出效益的职业。因人手不得力,她每日超负荷地工作,加班加点已成为正常现象,却从来没有要求过一分加班费。她身边的人替她着急,三番五次地提醒她:“出去吧,你的同学都挣大钱了,你一个月拿几百元工资够干什么,亏不亏呀?”在毕业十周年的同学聚会上,那些发展很好的同学深感诧异:“你一个郑大法学院前十名的优秀毕业生,怎么现在还在一个落后的基层法院混?”在这个时候,她也有种刺伤的感觉。她的收获也许是不能用常用标尺去衡量的,这要从她所在的一个贫困基层法院的不断发展中去看。

    人民法院的文化建设任重道远,尤其是穷困的基层法院。我们不能忽视那些为法院文化建设做出特殊贡献的人,尤其是那些——幕后的法官们!
                               

 

责任编辑:王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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