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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暖还寒款未还 春意融融握手欢

—光山法院孙铁铺法庭一日内巧妙执结一件20万元案

  发布时间:2010-03-11 08:57:22


    2010年2月27日,天气乍暖又寒,光山县法院孙铁铺法庭会同执行局干警冒着霏霏细雨,顶着料峭的寒风,来到孙铁铺镇郑棚村卢洼村民组,成功执结一起标的达20万元的案件,该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08年3月,被告徐某因承包工程资金不足,请原告林某帮忙,原告就向亲朋筹到20万元交给被告,并向原告出具欠条一张。原告多次催要未果引起诉讼。本院于2009年4月15日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偿还原告林某20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仍然分文未付,原告于同年7月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原告多次到法院要求强制执行,该庭干警到被告居住地未找到被告,经调查,被告在外地承包其它工程,长期不在家,案件一时陷入僵局。但是干警们不厌其烦,终于在10月27日找到被告并下达了执行通知书,限其在3日内履行义务。此后被告仍然分文未付,且不把面见,其家中也无其他财产,法院依法采取了查询银行存款措施仍然无果,经与徐某电话联系,称在外催要拖欠其工程款,并许诺了还款日期,但到期后仍然分文未付。经合议庭合议决定对被申请执行人徐某拘留15日至2010年2月1日法庭干警共前往多次均未找到徐某。春节期间该庭庭长杨学珠采取向当事人发短信的方式问候双方,缩短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并要求原告提供被告的生活规律。2月26日庭长接到林某的电话,称徐某在家,第二日(农历正月十四)早晨7点钟,法院孙铁铺法庭合同执行局三名干警再次来到徐某家中,将其带到法院,向其出示了拘留决定书。徐某要求与原告林某和解,我们及时通知了林某,双方商量了很久,最后林某说:法庭的干警为我的事确实操了心,春节还主动给我们拜年,跑了不少路,我太感动了,既然徐某有还款诚意,今天若能一次性付齐10万元,余下的10万元我自愿放弃。徐某也说:法院领导给我拜年还是第一次,我没还钱的原因确实是外欠工程款未收回,既然做出这么大的让步,我也不为难你们了,我想尽一切办法在下午4点前还齐10万元。下午3点,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了和解并当庭履行,二人握手言和,一起乘车回家了。



 

责任编辑:刘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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