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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法院五项措施服务春耕保

  发布时间:2010-03-09 16:50:15


    在春耕来临之际,为使辖区农民群众有一个良好的生产环境,河南省罗山县法院将影响春耕生产的各类涉农案件作为审判工作的重点,并以当前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为契机,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农民群众不因诉讼耽误春耕生产。开辟审理涉农案件绿色通道。

    一是成立审理涉农案件合议庭。该合议庭设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由民事审判第二庭具体负责指导案件的审理。

    二是对涉农案件采取“三优先”措施,即优先受理、优先审理和优先执行。在立案大厅实行柜台式“一条龙”服务,设立诉讼引导员,发放诉讼指南,符合法律规定立案条件的及时办理立案手续;对行动不变且无力聘请律师的残疾人或老年人提供上门立案、电话立案和预约立案,并提供法律援助;开辟“涉农案件绿色”通道,对那些事实清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易案件,可以按照法律程序快速裁判处理,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办案期限,以更好地帮助农民生产不误农时。

     三是加大司法救助措施,对确因家庭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实行司法救助,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确保农民打得起官司,最大限度地保护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是加大执行。专门抽调经验丰富、能力强的法官成立“涉农执行”小组,对拖欠农民农资案件集中清理,在执行过程中,该院拓展执行思路,创新执行措施,找准执行时机,完善执行威慑机制,对拒不执行者采取电视曝光、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等执行措施,有效打击抗拒执行者,快速执结此类案件,力求使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最终维护。

     五是采取组织法官深入农村生产生活一线等方式,为农民购买农资,承包土地等事宜提供法律帮助。

责任编辑:刘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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