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法院高度重视农民工案件的办理工作,在全省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该院积极行动,周密部署,将农民工案件的办理工作纳入“快车道”。
该院明确把集中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作为当前的一项中心工作,在政策上,力量上,保障上给予足够倾斜。为此,成立了院长任组长,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民事审判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的审判合议庭和执行合议庭,为此类案件的办理提供了组织和力量保障。同时,强化工作措施实,要求抓好四个环节:
一是抓好排查环节,对已立未结案件逐一排查,澄清底数,登记造册;二是抓好立案环节,要求当日立案,当日送达,对于权利义务关系比较明确的案件及时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对经济特困农民工免收案件受理费;三是抓好审理环节,注重强化被告方的举证责任,及时采取先予执行和财产保全措施,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要求所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都在15日内审结;四是抓好执行环节,建立快速反应和优先执行机制,对于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果断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保证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都能得到快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