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信阳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坚持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工作中讲究刑事策略,一方面积极参与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等刑事专项斗争,对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严惩;另一方面,推动刑事附带民事民事诉讼的刑事和解调解工作,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2月5日,信阳中院法官在作了大量耐心细致工作后,成功调解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如愿以偿地拿到了调解赔偿款,并请求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罚。为了表示感谢,被告人家属将一面锦旗送到法院,称赞信阳中院法官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刑事附带民事审判工作呈现出宽严相济和谐共赢的局面。
2009年5月17日,被告人龙某驾驶一辆铲车将在桥边严某和梁某撞到,导致严某死亡,梁某受伤的严重后果,被告人龙某弃车逃离现场并拨打“120”电话,后投案自首,一审判决被告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龙某和梁某均提起上诉,二审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做了双方当事人大量的工作,被告人龙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受害人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和精神痛苦,愿意尽其所能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弥补自己的过错,共赔偿受害人梁某及严某家属各项经济损失155000元,被告的行为也得到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请求法院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