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的案件,特殊的庭审
——信阳中院把庭审开到看守所方便当事人
作者:信阳中院 金波 马萍 发布时间:2010-01-11 11:18:34
2010年1月9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的法官在浙江省萧山市看守所巡回开庭。他们之所以把庭审开在千里之外的看守所,是因为案件的一方当事人因涉嫌非法集资被羁押,针对这种情况,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们,把为民司法的要求体现在司法实践中,冒着严寒驱车千里把庭审开到羁押被告的看守所,用最方便的方式为当事人服务。
责任编辑:刘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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