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南省罗山县委始终高度重视关心法院队伍建设,用足用活干部政策,优先配齐配强法院领导班子,优先解决法院干警职级待遇。2009年,罗山县委根据工作需要,对罗山法院的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充实,择优提拔6名干部,配齐了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党组成员职位;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中共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配备了3名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落实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人民法庭庭长、副庭长职级配备的通知精神,对四个人民法庭的正、副庭长分别全部解决了正、副科职级待遇。调整法院班子和解决干警职级待遇达24人。
截至目前,凡上级部门要求配齐的职位和解决的职级待遇,县委全部予以配齐和解决,对于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起到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