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是省级贫困县,经济基础薄弱。2007年以前,罗山县法院所辖四个人民法庭一度破败不堪,严重制约了各项工作的开展。近年来,该院抓住国家投资改善基层政法部门基础设施的机遇,采取得力措施建设标准化人民法庭。
一是通过积极争取,四个人民法庭全部被国家列入新建项目。
二是严格按照省法院批准的标准进行建设,统一图纸,统一建设规模。四个人民法庭分别占地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730平方米。
三是严把建设质量关。四个人民法庭建设质量经有关部门验收全部合格。
四是统一配置办公办案设施。罗山县法院投资60余万元,为四个人民法庭统一配置了法台、法椅、办公桌椅、空调、电脑、饮水机等办公办案和生活设施。
目前,罗山县法院下设的楠杆、周党、灵山、龙山四个人民法庭已于2009年建成使用,办公大院整洁优美,审判法庭规范庄严,接待大厅宽敞明亮,审判设施完备齐全,无不展示着现代人民法庭的风采,彰显着法治的威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