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河南省潢川县魏岗乡杨围孜村全体村民代表5人,冒着风雪严寒,兴致勃勃地专程赶到潢川县法院送上一面锦旗,称赞潢川县法院“公正执法,清正廉洁”。
村民的赞扬是基于潢川县法院审理的一起很不起眼的贪污犯罪案件。2007年7月,杨围孜村村委委员彭天文利用负责全村农业、林业的职务便利,在杨围孜村曹坊村民组群众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以自己和另一村民的名义,将曹坊村民组群众自己栽种的130亩本不应该享受退耕还林政策的林地,向县林业局申请退耕还林项目获得批准,随后彭天文从乡林管站,将2007-2008年度退耕还林款28600元领取据为己有。
彭天文贪污案发后,杨围孜村村民对其采取欺骗的手段骗取国家退耕还林款的犯罪行为强烈不满,纷纷要求司法机关予以严惩。
潢川县法院在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础上,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一审以贪污罪判处彭天文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宣判后,杨围孜村村民对潢川县法院的公正判决十分满意。于是,不惜冒着严寒大雪,自发为潢川县法院送来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