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法院自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以来,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汇报,积极争取县委支持,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支持、政法委牵头、法院主办、全社会参与配合的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机制。
针对新形势下息县法院清理执行积案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息县县委专门召开常委会研究部署该项工作,并对开展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健全组织,成立了全县清理执行积案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提前足额拨付法院第一季度办公经费,另外增拨5万元作为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专项经费。三是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拨付60万元成立执行救助基金。四是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清积工作”开展,此项“清积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摸底、排查、宣传阶段,第二阶段是组织实施阶段,第三阶段是组织处理阶段。对主动履行的给予弘扬,对拒不履行的,除采取强制措施外,启动联动制约机制,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按照程序给予处理。
在这次集中清理的执行积案当中,大部分属于涉村、涉府的案件,针对此种情况,县委又于3月16日召开涉案的乡镇党委书记专门会议,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蕾、副县长蒋文俊出席会议。会上,息县法院林群院长、李政刚副院长介绍了此次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的背景、目的、要求和目标。县委政法委书记吴蕾代表县委做了重要讲话。吴书记要求:各乡镇要站在对党、对人民负责的角度,高度重视中央、省、市、县关于此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部署,不折不扣地予以完成。吴书记强调:这次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是党中央的安排部署,涉及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各乡、镇要采取多种措施,把此次工作当作当前的中心任务抓紧抓好。各乡、镇要指定专人负责,立即和法院联系,澄清底数,摸清情况,综治办、司法所要全员参与,多做思想工作,多方筹措资金,积极达成和解,消化矛盾冲突,力争达到当事人满意,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的单位和个人,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予以打击。对落实不积极,不到位的乡、镇,要采取联动机制,从行政、财政等多方位予以组织处理,确保此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目标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