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转变服务理念,为地方平安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息县法院积极构建“四不”机制, 有效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积极构建“不愿为”的自律机制。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重点抓好法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纪律作风教育,培养中立、诚信、廉洁的品格。紧密结合规范司法行为的“司法作风大检查”专项整改活动,对照进行深刻的自查和反思,对查摆出的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务求实效。
二是积极构建“不敢为”的防范机制。对照最高院的“五个严禁”,对出现苗头性或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自我提醒,根除隐患。设立法官违反“五个严禁”行为的举报信箱和电话,确保司法廉洁。
三是积极构建“不能为”的监督机制。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聘请社会上各行业人士作为廉政监督员,并定期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座谈会,征询他们的意见,加强相互合作和监督,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尽早纠正。
四是积极构建“不必为”的保障机制。本着“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的人本原则,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为干警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使其安心审判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