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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法院“五化”措施加强调解工作

  发布时间:2009-11-12 10:41:57


    今年以来,息县人民法院把抓调解、促和谐作为法院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采取“五化”措施加强调解工作,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调解意识普及化。把做好调解工作作为审判工作的重要目标,把调解、撤诉率的高低作为衡量一个法院、每一位法官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

    二、调解工作全程化。把调解的原则贯穿于民商事审判工作始终,并不断拓宽调解领域,加强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庭审调解、庭后调解、再审调解、执行和解,拓宽视野,拓展视角,拓宽思路,实现调解工作全程化。

    三、调解方法多样化。调解要讲究策略,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规律,总结调解经验和技巧,不断提高调解能力和水平。

    四、调解力量多元化。加强基层法庭力量,真正把业务骨干充实到基层法庭,充实到办案一线,真正杜绝法庭“有庙无神”的现象,做到办案全天候,服务全方位;在立案庭配备法官专门从事立案调解工作,努力在立案阶段消化一批纠纷;充分利用乡镇司法助理员的力量,帮助基层法庭调处纠纷;利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力量,使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本村,真正实现小纠纷不出村。对一些特殊案件,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共同调处纠纷,积极搭建社会力量合力调处纠纷的平台。

    五、调解环境便民化。在调解工作中全面贯彻司法便民利民的原则,努力创设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责任编辑:王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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