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进一步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近年来,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法院坚持“三个面向”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特区建设。
面向农村。把抓好人民法庭工作作为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内容,利用人民法庭面向农村这一最广大的窗口,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工作职能,不断提升司法保障和服务水平,切实处理好所有涉农案件,确保农村改革创新,大力推进农村制度建设。
面向基层。加强与农村各级基层组织的联系,尤其是乡镇党委、政府,公安、司法、民政职能部门,村委会、村民组、民调组织之间的联系,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确保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将纠纷解决在基层。
面向群众。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见》,开展巡回办案活动,就地立案,就地审判,当即调解,当即结案,就地执行,确保不误农时;对困难群众缓免减诉讼费,以最简便的方式、人民群众最能听得懂的语言妥善解决纠纷。今年以来,各人民法庭已设立巡回办案点6个,巡回办案20余次,缓免减诉讼费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