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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翁伤人 被判管制两年

  发布时间:2009-11-11 15:36:58


    11月6日,商城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程某管制二年。

    被告人程某,年逾七旬,住商城县鄢岗镇街道。2009年5月13日上午,被告人程某因缴纳手机费与营业员杨某发生口角,遂对杨某左耳部打一巴掌,致杨某左耳受伤。经商城县公安局法医鉴定:杨某左耳鼓膜外伤性穿孔,属轻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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