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成年人案件刑事审判工作中,商城县法院不断探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判规律,推出“四原则、三注重、两延伸、一切入”的长效审判工作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坚持四原则。该院在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始终贯彻四原则,即依法充分保护未成年人诉讼权利的原则、“寓教于审、审教结合”的原则、刑罚个别化的原则和以审判为中心拓展审判空间的原则。
二是坚持三注重。在审判环节中则突出“三注重”。一是注重庭审艺术,把握好“三个不准”;二是注重教育挽救,体现刑罚个别化;三是注重法制宣传和教育。该院经常深入中小学校进行法制宣传,向学校提出相关建议,以达到预防和减少少年犯罪的目的。
三是坚持两延伸。该院注重调查未成年犯罪成因,做好“向前延伸”。庭审前法官向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所在学校、村委会、关系密切的交往者、在押看守所充分了解其教育状况、家庭管教、日常表现、社会交往及犯罪后的心理状态等情况,为庭审工作打好基础。同时,做好“向后延伸”,完善帮教措施。建立跟踪帮教档案,使跟踪帮教工作有组织、有制度、有落实,避免未成年犯重新犯罪。
四是坚持一切入。根据未成年犯身心特点,把同情作为切入点,与之沟通感情,专设了圆桌式审判法庭,努力营造一种宽松的庭审氛围,安排法定代理人或老师等与未成年犯在法庭上会见,用亲情去抚慰和唤醒他们的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