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真是咱老百姓的贴心人啊!”逢人便夸的胡义发已被判处缓刑,并处罚金。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但胡义发仍沉浸在深深的感动之中,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今年53岁的胡义发系潢川县踅孜镇人,因患重病下肢疼痛瘫痪多年。多年来,家里为其治病已是倾其所有,且债台高筑。2008年年底,其妻拿回家一颗在外拾到的罂粟种子(俗称“大烟苞子”)。听说熬“大烟苞子”水喝可以止痛,饱受病痛折磨且万般无奈的胡义发便寻思着以此来止痛,便于来年春天把罂粟种子种到自家地里。2009年5月9日,潢川县公安局踅孜镇派出所巡逻时发现地里种植的一片罂粟,铲除后经清点共计640颗。胡义发的行为已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该案起诉到潢川县人民法院后,鉴于胡义发的身体情况,该院承办此案的法官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长途跋涉到胡义发家里查明案情,后又冒着酷暑,把庭审搬到了被告人胡义发家里。开庭那天,在被告人胡义发家的院子里,“法庭”周围围满了群众。鉴于被告人胡义发认罪态度好,且身患重病,判处非监禁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合议庭经合议后当庭进行了宣判:被告人胡义发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潢川县法院人性化办案深深震撼了胡义发,他没想到自己犯了罪,还受到这般体贴、关怀、仁爱,于是逢人便夸,见人就将讲,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真心改过,还警醒众人遵纪守法,力促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