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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法院真情救助困难诉讼群众

  发布时间:2009-11-05 14:47:16


    及时为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提供司法救助,让有理无钱的群众真正打得起官司是潢川县法院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大局的一项重要内容。

    该院通过简化审批程序、放宽申请条件、缩短办理周期的方式,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一是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二是设立刑事被害人救助资金,对被告人无力赔偿、经济特别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进行救助。三是设立执行救助基金,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确无履行能力,而生活确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实行执行救助,尽可能地帮助申请人渡过难关。四是为经济困难未委托辨护人的未成年被告人、聋哑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该院共实施司法救助案件63件,为困难诉讼群众减、缓、免诉讼费和执行费30余万元,发放救助金7万余元,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5名困难诉讼群众办理了低保,为6名未成年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充分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责任编辑:王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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