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淮滨法院在审判工作中,注重加强司法人文关怀,着力构筑司法和谐,赢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广泛好评,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诉讼活动时间安排,以方便当事人生活、工作为前提。淮滨法院十分注重调解、庭审、送达等诉讼活动的时间安排,把不影响当事人生活、生产、工作作为原则性要求,主动征求意见,合理安排时间。
二是审理案件,以听取意见、加强调解为中心。在审理民商事、刑事附带民事、行政赔偿案件中,把调解贯穿诉讼全过程,把充分听取双方意见作为调解的基础性环节,利用“情、理、法、信”四法,促使大批案件调解结案。
三是刑事审判,以人权保护、情理感化为己任。注重人权保护,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到刑事追究。对刑事被告人,利用各种时机,多方面、多角度做其思想工作,要求他们换位思考,使其在接受惩罚的同时,认识到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痛改前非,增强感化效果。
四是执行策划,以力促和解、自动履行为目标。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多做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工作,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力争自动履行。尽量减少采用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避免引发冲突和矛盾激化,营造和谐执行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