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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法院行政诉讼推行举证引导制度

  发布时间:2009-11-04 16:09:08


    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活动中,为保障当事人充分合理地行使举证权利,提高行政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并根据多年的行政审判经验的集累,河南省罗山县法院行政诉讼推行举证引导制度。          

    一是坚持庭前送达《举证通知书》,引导当事人全面、客观、及时地举证。该通知书载明当事人应提供的证据、举证要求、举证期限、逾期不提供证据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二是严格执行举证时限制度,同时主动提醒一些当事人对符合条件的事项可以依法申请延期举证;

    三是加强举证指导,对于当事人确因一些客观原因举证不能的,使其能够适时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四是针对复杂案件,组织双方当事人庭前交换证据,明确案件事实和争议焦点。该制度实施1个月以来,有3起行政案件的当事人受益,其中有1起案件当事人申请延期举,1起申请撒诉。

 

责任编辑:王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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