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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 村 法 官

  发布时间:2009-11-04 15:59:38


    十几年前,背负简单行囊的我走出乡村,身后淮河的涛声渐行渐杳,仿佛白发娘亲站在风中越来越淡的身影。淮河和母亲的形象温暖地叠加在一起,并清晰地合二为一,磁石般牵引着我游学少年的心。

    学院式教育没有涤去我身上的乡土之气,反而因视角的遥远和精神的羁绊更凭添了泥土般的底蕴与厚重。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枕着河涛淮风数星星入眠的儿时记忆,让我在法律专业毕业后毅然决然回到生于斯长于斯的美丽家乡,成为基层法院的一名人民法官。实践、报效、服务,一个热血青年的理想、追求在做出抉择的那一刻定格,而一个人一生的价值取向和人生定位也随之成型。

    做一名乡村法官,意味着奉献、清贫与寂寞,意味着远离物质的奢华与市井的喧嚣。仿佛一个大隐隐于市的智者,同庄严的法律精神做着真诚的对话与交流;又像一个虔诚的朝圣者,在神圣的法律殿堂前匍匐下一颗忠实敬畏的心,并终身为之服务。

    “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十几年风雨兼程地走过来,清点肩上的行囊,还是那么简单:除了执法为民的责任、繁重如山的公务和日渐疲弱的身体,便是对父母妻女的内咎与自责。但是,行囊里有一种无形的东西却在增重增厚,变得沉甸甸――那就是老百姓希冀的目光和日益丰富的司法实践。凭着对法律的忠诚和对法律精神的准确把握以及不断丰富的司法经验,多少一触及发的矛盾轻松化解,多年的心结一朝冰释,在云遮雾绕中还原了法律的真实,在重重阻力下捍卫了法律的尊严,这才是我行囊中最昂贵最非凡的财富。在以资产论英雄的今天,有形的,我唯有清风明月和一路风霜;而在无形的精神世界里,我的同道,那些执法为民、克已奉公的乡村法官们,应该无愧为这个创新发展、飞速变革年代的真心英雄!

    因为,真的英雄,敢于放弃一些,勇于坚守一些,哪怕有些寂寞,甚至有一念间的隐隐失落,都不失男儿本色。为了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新农村建设,为了淮水更清、家乡更美、老百姓的笑容更灿烂,我们轻装前进的步伐将会迈得更坚定!

责任编辑:王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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