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淮滨县人民法院充分认识到调解工作所具有的独特优势和积极意义,不断总结调解工作的方法,不断创新调解工作的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该院突出调解重点,对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均进行调解,尤其注重对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劳动报酬纠纷、相邻关系纠纷、合伙协议纠纷、诉讼标的额较小纠纷等案件,着重做好调解工作,尽量避免裁判失当,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该院把握调解时机,抓住审理中的每一个可能达成调解协议的环节,加强调解,在送达诉状副本时,利用被告的陈述,积极争取利用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案件开庭前,根据双方的观点和分歧,积极争取双方平息诉争;在庭审中根据争议焦点已固定,案情接近明朗,争取主动进行调解;在案件宣判前争取对感觉不利的一方当事人做工作,促成调解。
该院创新调解机制,结合案件繁简分流和速裁机制的运行,强调调解在简易案件中的作用;制定调解工作考评机制,使调解工作有章可循;制定类型化案件调解规则,对类型化案件进行有针对性的调解;积极开展人民陪审员协助调解制度。
该院讲究调解方式,尽量实行双方当事人同时在场进行调解,利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增强调解的透明度;对于矛盾较大、对立情绪严重的当事人,进行背靠背调解,法官从中斡旋;有时还采取预约调解、上门调解等方法,耐心细致做好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