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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心调解解民忧

固始法院妥善化解一起聚众闹丧事件

  发布时间:2009-03-30 11:37:07


    一名雇工建房时不慎触电致残,诉讼期间不幸死亡。在法院依法定程序中止诉讼,等待变更新的诉讼主体期间,死者家属突然聚众打算停尸闹丧,双方矛盾一触即发。日前,在固始县法院法官的努力下,该起突发事件仅用半日即得到化解,雇工尸体得以安葬,一场可能引发的群体性冲突得以避免。当地公安派出所、基层组织和死者亲属均对法官在大事、难事面前展现的高超调解艺术和为民司法的可贵精神表示赞许和感谢。

    谭某生前系固始县南大桥乡农民,受雇于无建筑资质的包工头张某从事农村建筑。2007年12月17日下午,张某在承揽易某两层新房时,雇工谭某在粉刷外墙时不慎碰触一条高压架空电力线,致二级伤残。2008年1月17日,谭某与张某达成由张某一次性赔偿谭某60000元经济损失的协议。2008年4月,谭某以雇主张某、房主易某和县电业局为被告,向固始县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谭某因病情严重于2009年3月18日死亡。谭某家属悲伤之余要求易某支付部分安葬费,遭拒绝。谭某家人遂组织亲友100余人前往易某家挖坑,打算将尸体葬于易某家门口。易某为此组织100余人应对。双方矛盾一触即发。
 
    固始法院得知该事件后,十分重视,主管副院长带领民三庭两名法官,前往事发现场,会同该乡公安派出所和村委会处理此事。法官们立即通知死者家属代表、房主易某和县电业局有关负责人商谈。在对案情初步了解的基础上,法官们从民俗谈到法律,从弱势群体(个人)谈到强势群体(单位),从个案谈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使三方当事人深受感动。电业局负责人当场拍板,由该局先行垫付5000元现金作为死者的安葬费,死者家属表示满意。3月24日上午,死者尸体被其家属按照农村风俗安葬。

    目前,谭某近亲属已依照法定程序申请变更诉讼主体,该起人身损害赔偿案正在恢复审理之中。

 

责任编辑:王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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