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法院注重发挥判后答疑的积极作用,努力实现“胜败皆服、案结事了”的司法目的。该院紧紧抓住宣判、送达、上诉三个环节,增强判后答疑工作的实效,促进了服判息诉率的进一步提高。
宣判时答疑工作。法官在案件宣判时针对当事人的争执焦点和提出的疑问,从所涉案件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依据等方面进行具体解答。
送达法律文书时答疑工作。承办法官亲自参与裁判文书送达,口头或书面告知当事人有请求法官对裁判案件进行答疑的权利,并及时做好解答工作。
当事人上诉时答疑工作。承办法官及所在庭庭长在当事人提交上诉状时,针对当事人的上诉理由和要求耐心地进行分析解答,力促当事人服判息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