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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法院实行案件“监理”终身制

  发布时间:2009-11-03 16:30:09


    息县人民法院把案件质量作为审判工作的生命线,努力打造“精品”案件,以案件评查工作为切入点,承办人进行自查自纠,评查人督促整改落实,并对评查的案件终身负责,使全院案件质量明显提高,收到了明显的成效。
  
    息县人民法院配合作风建设年和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日前对已审结的案件进行“地毯式”检查,坚持谁评查案件,谁督促整改,谁“监理”案件,对谁连带追究的指导思想,增强了案件评查人员的责任感,对提高案件质量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该院首先由各庭组织承办人对自己所审结的案件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主动纠正。其次,由本庭组织法官对所结案件进行互查,发现对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再次,由院里临时抽调精兵强将对全院所审结的各类案件进行全面清查,一卷一表,登记造册,重点检查所判决的案件认定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审判程序是否合法,对于微小瑕疵,由评查人将纠正意见附卷后由承办人及时改正,对存在的重点问题,由承办人写出书面整改意见。最后,对上级法院发还改判的案件、上级要结果的案件、涉诉上访的案件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案件进行抽查,由评查人写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通过上述全面多次检查,全体法官努力把案件办成“精品”,案件“监理”人员真正负起责任,使案件评查工作不走过场,案件质量明显提高,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王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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