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高院和市中院的要求,息县法院高度重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并采取四项措施,确保上网裁判文书的优质和高效。
一是领导重视。依据中院组织召开的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会议的有关要求,院领导立即召开业务庭长及相关人员参加的动员部署会,并印发省法院关于《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管理办法》的通知,传达上级文件精神,部署工作,明确要求各庭室将案件裁判文书在送达之日起9个工作日内上网。
二是督促检查。成立由四人组成的息县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督察小组,每人各自负责督察相关业务庭的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并通过立案庭对上网数量进行核查,督促庭室负责人将无正当理由的没有上网公布的裁判文书立即落实上网,确保在规定期限内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
三是保证质量。明确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程序,具体案件审判人员须填写裁判文书上网审批表,然后由各庭室负责人依据规定认真检查裁判文书内容并签字同意后,再报主管院长审查,经审查批准后,交网络管理人员进行上网前的最后一次核对,充分保证上网裁判文书的质量。
四是加强问责。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不按规定公布裁判文书或公布的裁判文书有重大瑕疵,并造成重大影响的,按照问责机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保证裁判文书上网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