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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法院四项措施激发法官工作原动力

  发布时间:2009-11-03 10:58:25


    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体实践”活动中,为进一步凝聚法官干事创业的动力,全面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河南省罗山县法院采取四项措施,有效激发法官工作原动力。

    一是组织法官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国庆60周年系列活动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号召全院法官立足岗位,做好本职工作,以优异的业绩来表达对伟大祖国真诚的爱。

    二是开展“每周一歌”活动。利用院局域网、院广播系统,每周定期播放一首爱国歌曲,陶冶法官情操,培养其拼搏进取的争先精神。

    三是规范司法作风,树立法官形象。结合全省法院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由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带头解决问题,进一步规范法官的司法作风,树立人民法官良好形象。

    四是强化绩效考评,提高法官办案质量。进一步强化对各办案部门和法官个人的绩效考评工作,量化结案率、上诉率、调撤率、裁判文书上网等项考核指标,定期开展庭审观摩和优秀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全面提高法官的办案质量。

 

责任编辑:王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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