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法院执行队伍专业化水平,厘清执行实务中的疑难法律边界,统一类案裁判尺度,防范执行履职风险,8月27日,信阳中院组织开展全市法院“执行大讲堂”专题视频培训活动,中院执行局员额法官熊涛围绕执行担保、普通民事担保、执行程序中债务加入的认定、适用及风险防控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东债务执行实务等高频难点问题开展专题授课,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干警参加培训。
本次“执行大讲堂”坚持问题导向,紧扣执行办案实践痛点难点,采用法条解读+典型案例+实务风险提示的模式,重点围绕三大专题展开授课。
一是执行担保与普通民事担保的区分认定。详细对比执行担保与诉讼阶段普通民事担保在成立要件、程序要求、法律后果上的差异,厘清执行担保的构成要件、暂缓执行的适用条件,明确执行担保不得直接追加担保人为被执行人,只能执行担保财产或保证人财产的裁判规则,区分担保与债务加入的意思表示识别要点,纠正办案中容易混淆的误区。
二是债务加入的认定标准及风险防控。围绕第三人承诺承担债务的不同表述,辨析债务加入与保证的区分要点,梳理债务加入在执行程序中的审查要点、追加当事人的适用条件,提示干警在审查书面承诺、执行和解协议时,准确识别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规范审查流程,防范因定性错误引发执行异议、复议风险。
三是一人有限公司与股东债务执行实务。讲解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法定条件,重点阐释举证责任倒置规则,明确股东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证据标准,梳理公私账户混同、账册不完整等常见财产混同情形,细化审查要点,厘清执行追加的边界,既依法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又严守执行程序法定原则,避免不当追加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