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四个“8·15”全国生态日来临、《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之际,信阳两级法院系统紧扣生态司法保护工作重点,多点联动、全域发力,组织开展系列主题普法宣传与司法实践活动。全市两级法院深入景区、乡村、广场一线,通过联合普法、以案释法、巡回审判、现场答疑等多元形式,广泛普及生态环保法律法规,深挖环资审判职能,强化生态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落地生根,以精准司法、全域普法凝聚生态保护共治合力,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信阳筑牢坚实法治屏障。
信阳中院
信阳中院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 “厚植中国式现代化绿色底色” 普法宣传活动,各界代表齐聚现场,通过宣读倡议书、生态朗诵、典型案例宣讲、碳知识科普、展板普法、发放宣传册等多元形式普及环保法律;信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长林总结全市法院环资审判工作,并就落实法典提出三点要求:学深用好《生态环境法典》,锻造专业化环资审判队伍;持续聚焦主责主业,守牢生态司法审判底线;凝聚多方合力,推动构建多元共治机制。
平桥区法院
8月12日,平桥区法院组织干警走进郝堂景区,开展《生态环境法典》专题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干警向过往游客、当地村民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结合乡村生态保护、人居环境维护相关典型案例,用深入浅出的语言讲解法典相关内容,解读污染乡村环境、损毁生态植被等行为的法律后果。同时耐心解答群众法律疑问,引导大家树立守护乡村生态的法治理念,促进生态环境法治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
8月14日,平桥区法院组织干警走进平桥区4A级景区城阳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开展《生态环境法典》专题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干警向过往游客、场馆工作人员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结合文物古迹保护、生态资源防护相关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法典重点条款,解读破坏生态、损毁文物遗存等行为的法律后果。同时耐心解答群众法律疑问,引导大家树立保护生态与文化遗产的法治理念,切实推动生态环境法治精神落地普及。
罗山县法院
8月14日,罗山县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在辖区某村公开审理一起滥伐林木案。当事人虽办有采伐证,但超范围采伐触犯法律。村民、村组干部沉浸式观摩完整庭审流程,直观认清破坏林业生态的违法成本与法律后果。庭审结束后,法官用通俗语言以案释法,发放普法资料,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树立生态保护的法治理念,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8月14日,罗山县法院联合县生态环境局在罗山县世序广场集中宣传,设置法律咨询点,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彩页及法律常识资料。干警与工作人员现场讲解、答疑,引导群众从日常生产生活做起,自觉守法护绿,让生态保护理念深入人心。
固始县法院
8月13日上午,固始县法院组织干警走进固始县西九华山4A级景区,开展“生态环境法典进景区”主题普法活动。为前往景区游玩的游客和景区工作人员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宣讲生态环境法典的特色亮点。
息县法院
8月12日,在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息县法院组织干警走进国家4A级景区息州杉海景区,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普法手册、现场答疑解惑、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向过往游客、景区工作人员及周边群众宣传《生态环境法典》核心内容,开展“法典宣传进景区”专项普法宣传活动。
淮滨县法院
碧水绕城,清风满湖。8月15日,淮滨县法院干警走进东西湖风景区,将普法课堂搬到群众身边。活动中,干警们向来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细致解读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核心亮点;结合本地真实案例,为过往群众划清非法排污、非法狩猎的法律红线。法典规定与鲜活案例相互印证,抽象法条变得具体可感,引得游人纷纷驻足聆听,法治意识在湖光水色间悄然生根。
商城县法院
景区普法
商城县法院干警前往黄柏山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线下普法宣传活动,走进户外基层,向现场群众发放普法宣传手册,面对面讲解生态环境法典相关法律条文,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引导群众树立生态法治意识,推动生态环境法典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