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语说“远亲不如近邻”,“六尺巷”的故事已成百年美谈。可现实生活中,邻里之间却常常因一点小事产生摩擦。双方各不相让,一旦冲动,口角升级为拳脚,就会上演“打输住院,打赢坐牢”的悲剧。
基本案情
“天天漏水,我们快疯了”
法庭上,被害人的女儿气愤又心疼地说:“老两口儿现在还在家里躺着,都不能出门,唉!房屋漏水一年多了,我爸妈天天找他,光说修,他也不解决,结果现在变成这个样子。”
说的正是被告人赵某。赵某和楼下的张某、李某夫妻是上下楼的邻居。自从赵某入住后,张某夫妻就发现家中卫生间不断漏水,多次找赵某解决。赵某每次都口头应允,却迟迟不找人修理。
“你到底修不修!”,那天,张某和李某再次来到五楼赵某家门口敲门。
“小赵,漏水一年多了,你今天必须给个说法!你到底修不修!”李某压着火气说。
“我不是说了会修吗?你们天天来闹,有意思吗?”赵某嗓门也大了。
就这样你一言我一语,从争吵到推搡,再到互相殴打,场面很快失控。
赵某年轻气盛,先是挥起拳头,又抄起屋里的木质椅子,接着冲进厨房抓起锅具,朝张某和李某的头部、身体一顿猛打。等邻居们赶来拉开,张某和李某已经倒在地上,满头是血。赵某自己也挂了彩。
经鉴定:李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张某和赵某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事后,赵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到案。他的亲属积极与被害方协商,达成了和解协议,赔偿了损失,取得了对方的谅解。
法庭悔罪
法庭上,法官问赵某:“漏水问题怎么解决?”
赵某低着头,诚恳地说:“我知道错了,不该那么冲动。我保证,一定会把漏水修好。”
被害方也表示同意,并说:“以后如果再有问题,我们会找社区、找法院依法维权,再也不会冲动上门吵架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赵某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赔偿并取得谅解,且本案因邻里纠纷引发,双方均有受伤,法院依法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法官提醒
这本来只是一起普通的房屋漏水纠纷。如果赵某在第一次被反映时就积极修缮,或者张某夫妻通过社区、物业、派出所等渠道依法维权,双方根本不会走上法庭。可因为一时冲动,两个老人住了院,一个年轻人背上了刑事案底,还要赔钱,真不值得!
发生纠纷请记住三点:
1、先商量——心平气和,各退一步。
2、找帮手——社区、物业、派出所、调解委员会,都是你免费的“和事佬”。
3、上法院——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千万别自己动手。
“六尺巷”的故事告诉我们——让他三尺又何妨?今天你挥出的拳头,明天可能换来手铐和判决书。邻里相处,要多一分宽容,少一分冲动,理性解决矛盾,依法维护权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浉河区法院供稿)